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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资料图)

“在晋城市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4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张志利介绍。

当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了该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

张志利介绍,今年以来,山西优化调整“购房补贴”“税费减免”“以租换购”“带押过户”等22项政策工具,协调落实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将首套房、二套房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降至4.03%和4.86%。

此外,山西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织区域合作,通过业务统筹均衡使用公积金;放宽公积金中心与开发企业合作条件,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即可受理和发放公积金贷款;太原市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

作为省会城市,太原市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明确按照相关政策下限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降低购房门槛,非太原户籍民众购买首套、二套房均不需要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据上述《措施》,太原市放宽二手房交易限制时限,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也可上市交易;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并备案,再次购买商品房可享首房首贷政策。

据山西省统计局数据,今年1月至7月,该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31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3%,高于全国15.8个百分点。

“下一步,将督促各地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政策,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张志利表示,将探索现房销售,逐步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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